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5〕039号),学院认真组织线上开展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按照线上系统设定的班级初评、学院复核的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评选工作。
经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周*渊等99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者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4689707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9月28日
艺术学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