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3]057号)文件精神,艺术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动员,宣传优秀毕业生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艺术学院严格依据《兰州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17〕237号)文件评选标准,按照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复核的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此次评选工作。
经2023年11月1日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李优、方志萌、张江、邓博文、韩淑萍、邸玟洁、谢建萍、张可心、毛雨欣、赵浩文、危妍、董国雨等12名同学获得2024届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
电话:0931-5337253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