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子风采 >> 正文
关于评选艺术学院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7年04月12日 10:37  点击:[]

艺术学院分团委各部、艺术学院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院共青团员,提高共青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工作即日起开始,请艺术学院分团委各部、艺术学院团支部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书面及电子表格)一式两份于414日前报艺术学院党团办公室。  

一、评选工作要求:

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填写相关附件表格,须附全年学习成绩单(A4打印)

2“先进团支部”填写附件表格,并2000字以内申报材料

二、名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5个名额)

   201420152016级各团支部均可申报。学院授予参加团学活动积极,各类出勤较好,宿舍、教室卫生检查情况较好团支部。凡上一学年被学工部通报卫生不合格的团支部取消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资格。

2优秀共青团干部7个名额)

艺术学院分团委各部门申报,艺术学院分团委根据分团委各部门的干部表现情况综合考虑并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3优秀团员34个名额)

2014级(10个团支部)、2015级(11个团支部)和2016级(11个团支部)共32个团支部,每个团支部1个名额2个机动名额学院根据各团支部和个人表现情况分配。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下载地址:http://tw.lzufe.edu.cn/info/1018/11095.htm

艺术学院

二〇一十一

 

上一条:我院举办手绘专题讲座 下一条:艺术学院举办“弘扬传统,修德端行”演讲比赛

关闭

相关阅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邮编:730030 电话:(0931)4673857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