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2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2〕054号)、《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2]127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国家助学金评选活动,依照个人自愿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复核的程序,严格执行文件评选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本次评选工作。
经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郭靖等135名同学获得一等助学金,王旭星等260名同学获得二等助学金。郑啸红等167名同学获得三等助学金。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我们将认真查实,确保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931-4673857
公示时间: 10月12日0点-14日24点
公示网址: 艺术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系统
附件: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