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财大发[2022]40号文件、《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标准(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艺术学院组织本部门2022年高级职称初评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共有4名教师提出了职称评定个人申请。其中正高级1名,为庞颖,副高级3名,分别为贾雯婷、李笑宇、周亮。经我院教授委员会认真审查,以上4教师符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庞颖、贾雯婷、李笑宇、周亮4名教师参加学校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
公示期:2022年9月3日——5日,对4名教师的教学、科研、获奖方面的成果真伪接受检举。举报电话:0931-4673857。
上一条:艺术学院关于对2021-2022学年 国家奖学金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艺术学院关于 2020 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r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邮编:730030 电话:(0931)467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