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1〕054号)、《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校发〔2019〕388号)、《兰州财经大学征兵实施办法》(兰财大党发〔2016〕79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国家助学金评选活动,依照个人自愿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复核的程序,严格执行文件评选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本次评选工作。
经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李向洋、王丹等175名同学获得一等助学金,李霞、郎裕贝等260名同学获得二等助学金。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我们将认真查实,确保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931-4673857
公示时间:10月23日0点-25日24点
公示网址:艺术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系统
附件:艺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