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1〕37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按照班级推荐、学院复核的程序,依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校发〔2019〕389号)文件评选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此次评选工作。
经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李晶萍、郭明强等37名同学获得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
电话:4673857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
公示网址:艺术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系统
http://arts.lzufe.edu.cn/index.jsp
附件: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艺术学院(章)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