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改办及兰州财经大学关于评定高级职称的规定要求,经过个人申请,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高兴、孙圣国、林雪红3位同志达到正高职称评定要求,朱秋霞、曹雅妮、李前军3位同志达到副高职称评定要求,经2017年7月1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高兴、孙圣国、林雪红3位同志评定正高职称申请,朱秋霞、曹雅妮、李前军3位同志评定副高职称申请,并公示三日,公示期满后,报送学校人事处由学校进行评定,最终以学校评定结果为准。
公示期:2017年7月13日—16日,
联系电话:0931-4673859。
艺术学院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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