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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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学院高级职称初评结果的公示

2017年07月14日 10:05  点击:[]

根据省职改办及兰州财经大学关于评定高级职称的规定要求,经过个人申请,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高兴、孙圣国、林雪红3位同志达到高职称评定要求,朱秋霞、曹雅妮、李前军3位同志达到高职称评定要求2017年7月1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高兴、孙圣国、林雪红3位同志评定高职称申请,朱秋霞、曹雅妮、李前军3位同志评定高职称申请,并公示三日,公示期满后,报送学校人事处由学校进行评定,最终以学校评定结果为准。

公示期:2017年7月13日—16日,

联系电话:0931-4673859。

艺术学院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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