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
复核工作的安排通知
附属各班:
为使我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贫困生认定结果的公正、准确,以保持数据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兰商学工字〔2014〕14 号《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复核的通知》,现将我院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核以大一至大三学生为主,大四学生不再入库。复核以《兰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兰商院发[2011]148 号)为依据。
二、在复核的过程中,各班要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生活奢侈,购买高档消费品的;用奖助学金大吃大喝的;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清理出数据库。由于客观原因,家庭发生变化,符合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数据库。
三、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复核关系到下次评选奖助学金,望各班认真复核,完成后,各班要将《兰州商学院A 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附件1)和《兰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复核统计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版于5 月19日报203。
附件1:兰州商学院A 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附件2:兰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复核统计表
附件3:艺术13级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
附件4:11级学生经济情况汇总表
附件5:12级学生经济情况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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