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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复核工作的安排通知
2014年05月15日 00:00  点击:[]

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

复核工作的安排通知     

附属各班:

为使我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贫困生认定结果的公正、准确,以保持数据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兰商学工字201414 《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复核的通知》,现将我院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核以大一至大三学生为主,大四学生不再入库。复核以《兰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兰商院发[2011]148 号)为依据。

二、在复核的过程中,各班要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生活奢侈,购买高档消费品的;用奖助学金大吃大喝的;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清理出数据库。由于客观原因,家庭发生变化,符合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数据库。

三、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复核关系到下次评选奖助学金,望各班认真复核,完成后,各班要将《兰州商学院A 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附件1)和《兰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复核统计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版于5 19日报203

附件1:兰州商学院A 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附件2:兰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复核统计表

附件3:艺术13级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

附件4:11级学生经济情况汇总表 

附件5:12级学生经济情况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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