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1、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重修课程于第十四周结束教学工作。所有重修课程均为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2、统一考试时间:2017年6月6日14:00-15:50、16:00-17:50,6月10、11日上午08:30-10:20、10:40-12:30,下午14:00-15:50、16:00-17:50(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考试安排表)。
3、单独考试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9日,由重修任课教师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学生联系任课教师确定。
二、命题及印制试卷安排
1、各重修课程承担单位组织有关教师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关于试卷的规范性要求》和各课程教学大纲做好命题工作。请各系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中的相关指标严格审核,确保试卷质量。
2、所有课程试题的命制工作须于2017年6月2日前完成,试卷格式依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格式》进行编排,试卷题头为“兰州财经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
3、试题审核及试卷印制具体规定如下:
(1)重修考试只需命制一份试题,命题教师认真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将《审批表》及试题打印版交由系主任及主管教学院长审核;
(2)命题教师将审核合格的试题进行密封,在密封袋上签署课程名称、考试人数及教师签名,《审批表》不用密封;
(3)密封后的考试用卷及《审批表》由命题教师于2017年6月2日前送交教务处文印中心(和平校区博学楼116室);
三、考风考纪相关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复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并随堂辅导、答疑释难,但不得指定考试范围、划重点、出复习题。
2、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切实抓紧复习,教育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考风。
3、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由教务处组织校级巡视组在考试期间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组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详细记载,立即做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四、考试过程组织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主监考在考试前30分钟领取试卷(和平校区在博学楼116室文印中心领取,段家滩校区艺A楼414室领取)。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点人数。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严肃认真进行监考,如发现学生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均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答卷。考试结束后,将学生作弊材料及一份考场记录一并送交考务科,试卷由主监考交回领卷处。
3、监考教师务必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一式两份),并要求学生在试卷袋上签名确认,考试结束后,连同试卷统一交回到试卷领取处。
4、监考人员如有调换,须经各学院院长同意并报考务科备案。对无故缺勤和随意调换监考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5、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尽快完成阅卷工作,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重修成绩(因系统数据维护,具体录入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系统打印成绩单(“辅导+自修”方式提交含有登记成绩的重修授课日志)交开课学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务科联系,电话:0931-5252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