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李静 签发人: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7-05-15 15:43 浏览人数:194
各学院(部):
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现就论文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1. 《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指导教师意见、系(教研室)审查意见须由指导教师和系(教研室)主任亲笔填写并签字确认。
2.《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意见书》须指导教师亲笔填写具体指导意见并签名,签注指导日期。
3.《兰州财经大学本科论文(设计)评阅表》须指导教师亲笔填写评语、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签名和日期。
4.《兰州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须如实记录,经论文答辩小组组长审查后,统一打印。
5.《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语及成绩评定表》统一打印,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并盖章。
6.请各学院(部)5月底前完成论文指导、答辩及总结工作。
7.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教务处将会同高等教育发展与评估中心择时对各学院(部)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再次组织检查。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