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换届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职能,为更多的学生提供锻炼和展现才华的机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和培养一批有热情和有责任感的学生干部,现将我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干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岗位
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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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主席1名、学生会副主席1名、分团委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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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学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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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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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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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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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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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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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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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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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文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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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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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办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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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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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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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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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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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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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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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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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科技实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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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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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有较为充足的时间承担组织各项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学习积极刻苦,原则上不能挂科,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竞选主席团人员为担任过分团委、学生会部长、学生党支部支委的同学;竞选部长人员为分团委、学生会干事及2015级各班长、团支书。
三、选举流程
1、提交申请: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间将申请表交至艺A506团学办公室。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于本学期末公布候选人名单。
3、公开竞选: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组织候选人公开进行竞选演讲,竞选问答等环节,经教师、学生代表投票选举和综合考察和公示后,产生新一届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成员。
附件:《艺术学院2016年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换届申请表》
艺术学院分团委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