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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毕业班)

2015年11月16日 10:40  点击:[]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毕业班)  

上课安排的通知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本科生重修重考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第十二周至第十五周对2012级毕业班学生开设历年不及格课程重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重修课程安排在第十二周(20151121日星期六)至第十五周(2015128日星期二)进行,分“组班”和“辅导+自修”两种方式编排,具体重修形式及学生名单见附件。“辅导+自修”方式的重修课程如未明确授课时间及地点的,由学生自行联系任课教师确定,辅导学时数为6学时。任课教师在辅导授课时须填写《兰州财经大学“辅导+自修方式”重修授课记录》(可在各院教学秘书处领取)。  

2、重修考试定于第十五周(20151212日星期六)至第十六周(20151215日星期二)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考试通知。

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本科生重修重考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无故不参加重修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毕业,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5252681  

 

附件: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毕业班)安排表  

 

 

兰州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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