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商学院2015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通知》精神,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经4月24日艺术学院会议研究决定,柴蕴、王超、蒋东虎、杨娇娇、张佳蓉、焦锐等6名同学符合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个人材料见附件)。
公示期为4月25日——27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董军老师反应。
电话:463857手机:13909449056
艺术学院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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