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
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
根据《兰州商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兰商院发[2011]164号)的规定,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评选一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班要组织学生学习《兰州商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明确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奖项设置、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条件及评选程序。
2.评选对象及范围:新生只参加高考成绩优异奖的评选,大二到大四学生参加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和品德优秀奖的评选。
3.符合条件的学生要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按表中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学术论文、外语成绩及新生高考成绩的证明,由学院统一到科技处、教务处和招就处办理。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8日(申请高考优异奖的申请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附件5《兰州商学院奖学金发放表》等审核完后,由学院按审核结果填表,并经学生签字确认银行卡号后纸版一式二份、EXCEL电子版报203办公室。
5.奖学金评选时的成绩依照评奖学年开设各门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各班务必加强对本班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评奖学生成绩真实可信。如评奖中发生学生成绩弄虚作假、上报不符合条件学生等问题,经学院查实,将依照《兰州商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兰州商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兰州商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班级评选汇总表
附件3:兰州商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统计表
附件4:兰州商学院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统计表
附件5:兰州商学院奖学金发放表
附件6:兰州商学院学生学术论文证明
附件7:兰州商学院学生外语成绩证明
附件8:兰州商学院新生高考成绩证明
艺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