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艺术学院分团委各部门: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我院分团委在“五四”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1、我院大一至大三年级所有团支部、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2、各团支部要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做好自荐和推荐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二、名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评选名额为5个。
2、“优秀团干部”评选名额为10个。
3、 “优秀团员” 评选名额为37个。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条件和办法参照兰州商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执行。
2、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要认真填写自荐材料。先进集体填写《兰州商学院先进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或《兰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登记表》(附表5),并另外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先进个人填写《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或《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附件4)。
3、在各团支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申报截止日期
各团支部于4月21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材料电子版报艺术学院团学办公室。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如实申报,确保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兰州商学院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3、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4、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艺术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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