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经研究决定,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的重考定于2014年4月14日至18日期间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2010级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和缓考学生均须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相关要求
1、因本次考试涉及两个校区且毕业班刚返校,请各二级学院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务必及时、准确通知到学生本人。
2、二级学院根据考场安排表分配的监考人数于4月10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报考务科,并通知主监考在考试前30分钟领取试卷(一校区在D楼108室文印中心领取,二校区艺A楼416室领取)。
3、为防止学生替考、私自调换考场等现象的发生,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务必认真核对学生证件(准考证和学生证)和考场学生名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场考生名单上无姓名者也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填写考场记录后,将试卷送回领卷处。
5、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对于违规者一律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务科联系(联系电话:5252681)。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重考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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