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4】8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二)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三)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在全省具有优势和共享价值的课程。拟申报课程要不断更新上网内容,且保证课程网站畅通。教育厅将对2014年前的省级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将取消其省级精品课程资格。
(六)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在现有校级精品课程中积极推荐申报,并于4月2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23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石琳”办公自动化邮箱。
附件:1.2014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
2.2014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4418533124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44185315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