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年3月18日下午,学生工作部组织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校学生会、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相关成员对我校学生公寓宿舍的卫生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大检查。凡存在卫生状况较差、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态度恶劣等现象均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现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根据《兰州商学院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规定》,对“不合格”的宿舍限期整改,所在二级学院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公寓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优秀宿舍:
艺术学院:A#509 A#510 A#511 A#512 B#421 B#423 B#822
D#310 D#311 D#323
不合格宿舍:
艺术学院: A#601(卫生脏乱差) B#120(卫生脏乱差)
B#123(卫生脏乱差) B#824(卫生脏乱差)
D#325(卫生脏乱差)